台原藥 發言日期 108/04/30 發言人 曾若琴 發言人職稱 營運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331157 主旨 更正本公司辦理減資彌補虧損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08/04/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30 2.公司名稱:台原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6.因應措施: (一)本公告係依據公司法第281條準用同法第73條、第74條規定辦理。(二)本公司業經108年02月2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彌補虧損案。1、減資金額:新台幣84,979,770元整。2、銷除股份:普通股8,497,977股(分為:公開發行上櫃股份1,419,501股及私募7,078,476股)。3、減資比率:22%,每仟股換發新股780股。4、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301,291,911元(分為公開發行上櫃:50,327,753元及私募250,964,158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普通股股數:5,032,775股及比率:16.70%。 (三)經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將提請董事會另訂 減資準日,並辦理減資作業之相關事宜。(四)本次減資之相關事宜,若因事實需要、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時,股東臨時會授權董事會處理之。(五)本公司債權人對於前項減資之決議有所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31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逾期(以郵戳為憑)未表示者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六)債權人提出異議後,若轉讓債權,則喪失異議權,已向本公司提出 異議視為撤回,併此告知。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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