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免疫療法 健保有條件給付2019-05-13 文/許金川Q:我今年67歲,6年前發現肝癌,至今已經做了8次栓塞治療,上個月追蹤電腦斷層發現肝臟還有5-6顆腫瘤,而且已經侵犯到肝臟的門靜脈,距離上次栓塞還不到半年,怎麼腫瘤又長出來?還跑到血管裡?請問血管裡面的腫瘤,栓塞會有效果嗎? 醫師說要幫我申請健保的標靶藥物「蕾莎瓦」,還提到免疫療法,請問可行嗎?健保有給付嗎?A:歷經多次動脈栓塞治療的肝癌患者,常常因為原本的腫瘤還未治療完全,新的腫瘤又長出來,新舊腫瘤交疊的情況下,肝癌復發的時間似乎越來越短,甚至一不小心,腫瘤就侵入肝內的門靜脈,或轉移到淋巴結,也可能跑到其他器官,常見如肺部或骨頭。一旦腫瘤轉移出去,治療上除了考量肝內腫瘤,也要涵蓋其他被腫瘤侵犯的部位。轉移到肝門靜脈的腫瘤,理論上動脈栓塞是塞不到的,因此,可評估局部放射線治療或肝動脈灌注化學治療的可行性;至於轉移到肺部或骨頭的肝細胞癌,如果是單一部位,可以考慮手術切除。另外,全身性治療包括標靶藥物或免疫療法也是治療選擇之一,前者藉由抑制血管增生,以達治療目的,後者則是活化人體的免疫反應,來毒殺癌細胞。目前健保有給付的標靶藥物是蕾莎瓦(Nexavar),只要肝臟功能還正常,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確認腫瘤有轉移到肝門靜脈、淋巴結或其他器官,或是半年內有接受3次以上栓塞及電燒治療,且療效不佳者,都符合健保蕾莎瓦的用藥條件。至於免疫療法藥物「保疾伏(Nivolumab)」日前也已加入健保,基本上除了肝臟功能需正常,以及一年內有3次以上的栓塞或電燒治療之外,還要曾經用過標靶藥物治療,目前病況又持續惡化者,才有機會以健保使用免疫療法治療,不過,若本身患有自體免疫疾病或有接受器官移植的患者,則不適用免疫療法。(作者為台大醫學院內科名譽教授、財團法人肝病防治學術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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