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 發言日期 108/06/10 發言人 黃秀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86-658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放棄認購現金增資股數達得認購股數二分之一以 上,並洽由特定人認購 符合條款 第45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0 2.董監事放棄認購原因:整體投資策略與理財規劃考量。 3.董監事姓名、放棄認購股數及其占得認購股數之比率: (1)董事: 宜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1,674,226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100%。(2)董事: 盛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放棄認購股數:0股,佔得認購股數比率:0%。(3)獨立董事: 馮震宇、張仲明及王泰昌均未持股故無得認購股數。4.特定人姓名及其認購股數:上述董事放棄認購之股數,已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全數認購。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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