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s

Sunday, June 17, 2012

大陸/深圳實施“五條禁令”防控醫療領域商業賄賂

2012-06-16閻光濤/整理中新網深圳616電,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15日召開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會議稱,將從626開始,實施嚴控商業賄賂的"五條禁令",在衛生領域根治商業賄賂這一"毒瘤"。這五條禁令包括嚴禁收受藥品經銷商和醫藥代表等任何形式的藥品回扣;嚴禁收受醫用耗材、醫療設備、檢驗試劑、後勤物資、物業管理供應商等任何形式的回扣;嚴禁外泄"統方"資訊;嚴禁收受藥品、器械、耗材、試劑、後勤物資、物業管理供應商等利益相關人的禮金、紅包;嚴禁醫療機構或科室在藥品、儀器檢查、化驗檢查及其他醫學檢查等醫療服務中開單提成。該委主任江捍平表示,對違反這些禁令的當事人,不論金額、次數多少,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當事人所在單位的主要及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相應的處罰。日前,深圳檢察機關反貪部門在醫療系統集中開展打擊商業賄賂犯罪專項行動,已對市、區13家醫院的16名管理人員以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其中包括9名正()院長、7名科室負責人。江捍平說,當前深圳醫療行業商業賄賂案件的主要表現為:藥品回扣、醫用耗材回扣、醫療設備回扣、利益相關性禮金和紅包等。他要求曾經收受過各種各樣的回扣、紅包、好處費的人員,必須在2012630日前主動上繳至指定的廉政帳戶。江捍平說,商業賄賂行為是一個複雜的經濟社會現象,要建立防控商業賄賂的"防火牆"。據悉,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生委將分階段建立健全四個方面十四項防控制度。【中央網路報】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