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2814:16:15 發言人 歐朝銓 發言人職稱 財會管理處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653-5200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2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張世忠 (2)董事:鄭毓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張世忠----------擔任TBG INC.董事 Power Ability Ltd.董事 鴻亞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2)董事:鄭毓仁----------擔任TBG INC.董事 Power Ability Ltd.董事 德必碁生物科技(股)公司董事 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至任期屆滿。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董事-張世忠、董事-鄭毓仁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張世忠: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2)鄭毓仁:上海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上海是青浦區?清平公路2933弄2幢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主要產品包括:用於測試B型、C型肝炎及愛滋病毒的聚合脢連鎖反應(PCR)試劑, 以及量化微流體晶片試劑。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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