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藥師求償 榮總判賠60萬 2015年06月13日 04:10 林偉信/台北報導 洪姓女藥師在台北榮總化療藥局工作,因吸入大量化療藥物揮發出來的「鉑」,5年前離職時頭髮竟掉光,她向榮總訴請國家賠償。一審判榮總須賠償勞動力減損及慰撫金共160萬元,但高院審酌洪的頭髮已長回,沒有其他病症,昨改判榮總僅須賠償慰撫金60萬元。洪女從1999年起在榮總任職,2008年6月被調到化療藥局擔任藥師,她在2010年離職前,開始大量掉髮,甚至一度掉光變成禿頭,經醫師抽血檢驗,發現她體內殘留化療藥品成分中常見的「鉑」。洪女接受治療後,頭髮一年後才完全長回,她認為榮總的化療藥局通風不良,導致她長期吸入化療藥品揮發的氣體而禿頭,因而向榮總提起國賠360萬元。榮總辯稱,化療藥局設備符合國際標準,也嚴格要求調配藥師工作時,須穿著雙層乳膠手套、外科口罩和連身隔離衣,且過去有58名藥師待過該藥局均未出現掉髮,院方認為洪女是因長輩過世,壓力過大才掉髮。但士林地院佐以鑑定報告,認為從洪女體內檢測到的「鉑」,在一般人體內不會檢出,僅在腫瘤科門診的人員可能會驗出鉑,因此認定掉髮與工作有因果關係。士院審酌洪女忍受近1年掉髮外觀上的異常,和不明原因產生的驚恐、不敢貿然受孕等身體上和精神上的痛苦,判決需賠償160萬元,雙方不服,均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洪女掉髮與在化療醫院擔任藥師有因果關係,但僅外觀受影響改變,並沒有發現白血球數量異常及嘔吐等症狀,沒有造成她勞動能力減少,僅判准精神慰撫金60萬元。(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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