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祖德:我所認識的翁啟惠 非貪財之人 2016-04-01 02:04 聯合報 李祖德 在二○○三年第一次見到翁啟惠,當時他專程受邀從美國回來,加入台灣抗SARS研究專案成員,帶領一群科學家成天在大量篩選研究抗SARS藥物,後來陸續返國創建中研院基因體中心、生技育成中心、接任中研院長、推動生技新藥相關法案,及籌設南港國家生技研究園區。在這十三年間,我親眼看著他為台灣默默的承受與付出,也受盡委屈,終於帶動起今日的台灣生技產業。 翁啟惠在科學上的銳利與他科學以外事務的低能,形成一種令人無法相信的對比。有時候接到他的電話問一些生活基本事務該怎麼辦時,我只能體諒他長期在國外,且精力都花在世界最尖端學術研究的高度上,對於某些人情世故是單純無知且缺乏基本的警覺性。這次浩鼎事件,本只是單純生技廠商的新藥解盲,但翁啟惠卻陷入前所未有的風暴。如果他真要賺錢,大可把自己的醫藥專利直接賣給國外大廠,但是這非翁啟惠的作風。即便身邊的朋友一再勸他不要介入,他卻堅持科學上的實證OBI-822絕不應該失敗。記得與翁啟惠多次談話中,他很早就建議把OBI-822所用野生鱟魚血提煉的KLH攜帶蛋白改為白喉類毒素,以及對收案的病人做指標篩選過濾,但是浩鼎並未照辦,他們內部研發與臨床管理的問題,應該才是解盲失敗的關鍵因素,現在看來,如果聽從翁啟惠的建議,今天很可能正在開香檳慶賀新藥成功。至於有沒有解盲數據事先外流而導致內線交易,只要查察負責臨床數據的CRO公司電腦即明,他們大都是用ORACLE系統,如果數據有事先解盲,電腦就看得一清二楚。外界因為翁啟惠的女兒出售股票,即在司法機關釐清事實真相前,影射他涉及內線交易,甚至將浩鼎事件的原罪集中在他身上,對一位素來不懂理財及投資的科學家而言,此種未審先判是不公道的評論。翁啟惠絕不是貪財的人。我舉個例子,他把畢生醣類重要研究全部交給中研院,其中部分技轉成立醣基生醫,由中研院取得價值高達六億的股票。他已兩度通知醣基,希望醣基公開發行後,他可分得的股票,全部捐出來成立基金會,以培植台灣年輕科學家深造。以他在全世界國際大藥廠追逐的領先醣類發明與技術,他大可以輕鬆大賺國際授權費,但他卻毫無保留的全部交給中研院,而且優先技轉扶持台灣本土廠商。這些事實足以說明,翁啟惠不是貪財的人,希望社會大眾能多關注正向的翁啟惠。現在,台灣輿論一片撻伐聲,似乎對翁啟惠欲除之而後快。我深信公道自在人心,因為朋友們所認識的翁啟惠在投資上是「無知」而不是「無良」,他即使「犯錯」也無「犯意」。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浩鼎事件逼走一位溫文儒雅而且是全球醣類化學界頂尖的學者。在激情過後,該靜心想想:以後還有誰敢回來為台灣這個故鄉奉獻畢生的心血?值得國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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