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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June 1, 2016

東洋 張志猛: 2009年Risperidone 13項權利,(林榮錦) 私自專屬授權 瑞士空殼公司Inopha/ 2010年 董事會 不知情!

東洋槓晟德 打藥品專利戰 2016-06-01 04:27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台灣東洋昨(31)日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指出,「治療精神疾病的Risperidone學名藥」權利應歸東洋所有,前東洋董事長林榮錦違法授權在先、隱瞞簽約在後,因此主張晟德與東洋在2010年簽署的委託開發合約無效,不排除續提訴訟。東洋自認擁有Risperidone學名藥權利,但晟德近期發布重大訊息,該產品是晟德出資委託東洋開發,真正權利歸屬者是晟德。東洋發言人張志猛昨對此提出反擊。東洋董事長特助暨資深協理張志猛表示,該藥品在2008年就由東洋研發,而前東洋董事長林榮錦也是晟德董事長,卻在2009年將包含Risperidone學名藥在內的13項產品權利,私自專屬授權給瑞士空殼公司Inopha,並於2010年在東洋董事會上主導東洋與晟德簽訂「委任開發協議」。張志猛說,東洋開發Risperidone學名藥,自2008年起已投入上億元費用及大量人力、物力,藥品相關權益應歸東洋所有。東洋委任的萬國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三榮表示,雙方若無法協商,將尋求第三方解決,提出訴訟是途徑之一。針對Risperidone學名藥開發合約,張志猛強調,2010年時東洋董事會不知道林榮錦將Risperidone學名藥等13項產品權利偷偷授權給Inopha;林榮錦更隱瞞董事會,主導東洋與晟德簽署委託開發合約。晟德發言人暨管理處長林秀月表示,兩造委託開發合約是東洋董事會通過、簽約,由晟德總經理許瑞寶與東洋研發長胡宇方主導開發,晟德主張合約有效,若進入法律程序一切交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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