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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March 6, 2017

(健保署 施如亮) 藥價調整 非醫院換藥主因


調整藥價恐掀換藥潮 醫改會:應有通報機制 2017-03-04 04:05聯合報 記者江慧珺/台北報導每年健保調整藥價後,就有醫院換藥作為因應。醫改會建議應有供醫院換藥或療效不佳藥物的通報機制;臨床醫師直言,避免影響重症患者用藥,感冒藥、胃藥、止痛、皮膚藥等輕症非處方藥,應依法不給付。曾有一名患有攝護腺肥大老翁,服用原廠藥十多年,被換成學名藥後不僅用藥方式不同,還出現頭暈、血壓低、性功能障礙等副作用,醫師要換回原廠藥卻被院方鎖電腦,只好自費買藥。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說,台灣醫藥分業未落實,許多醫院靠藥價差以藥補醫藥價壓低後利潤變少就換藥,影響患者用藥權利。朱顯光說,上述的老翁就因換藥困擾不已,醫師想替換回原廠藥也無能為力,讓醫病雙方都很痛苦。他建議,應加強醫藥分業,建立醫院採購藥價實價登錄,讓藥價透明化,此外也應提供醫院換藥或療效不佳藥物的通報機制。醫勞盟常務理事、新光醫院急診醫學科主治醫師張志華直言,健保藥價已砍得太低,他強調,調整藥價是很專業的議題,必須與醫藥界充分溝通;若感冒藥、胃藥、止痛、皮膚藥等輕症非處方藥物,應不納入給付,可省下大筆健保支出。保署組長施如亮則指出,健保署曾監測醫院一年換藥率約百分之零點三,推估藥價調整不是醫院換藥主因。針對外界質疑學名藥品質,施如亮說,藥品品質不應該受藥價影響,去年底針對民眾反映的一百多項學名藥如每福敏、安脈狄平、脈可錠,進行品質化驗,預計結果下月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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