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揚 發言日期106/12/25 發言時間17:49:46 發言人王鳳翔 發言人職稱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02)8919-21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6年對「財團法人研揚文教基金會」之捐贈 符合條款 第43款 事實發生日106/12/25 說明1.事實發生日: 106/12/25 2.捐贈緣由:善盡企業社會責任,提昇企業公益形象 3.捐贈金額:新臺幣一百萬元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研揚文教金會 5.與公司關係:財團法人研揚文教基金會之董事(長)為本公司之董事(長)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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