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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26, 2018

智財法院 駁回 拜耳 對 美時避孕藥 侵權案


美時避孕藥 可在台銷售 2018-02-23 00:04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美時(1795)昨(22)日表示,收到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該院正式駁回拜耳製藥針對美時口服避孕藥「愛己」所提出的侵權案,美時將可繼續在台銷售上述產品。拜耳於去年10月在台灣上市之口服避孕藥愛己膜衣錠提出「排除侵害請求權」與「防止侵害請求權」之暫時狀態處分已由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駁回。美時昨日股價收42.65元,上漲0.65元。美時表示,拜耳認為美時的「愛己膜衣錠」侵犯原廠發明專利,且造成原廠藥銷售較去年同期下降三成,因此聲請暫時狀態處分。智慧財產法院參考多項抗辯事證後,認定拜耳於歐美的對應專利,都因不具進步性或新穎性陸續被撤銷,且拜耳原廠藥品的銷售向來起伏甚大,故拜耳指稱專利藥品因此特定學名藥上市影響銷售量,因果關係薄弱。此外,智財法院指出,拜耳乃世界知名製藥集團,其總營業額中該原廠藥所占比例畢竟無法與一以學名藥銷售為主之台灣藥商相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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