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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July 2, 2018

保瑞藥 80元現增 (3000張): 2.4億


保瑞藥業 發言日期107/06/29 發言時間16:02:51 發言人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107年現金增資之每股發行價格、委託代收 股款銀行及存儲專戶銀行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107/06/29 說明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7/06/29 2.發行股數:3,000,000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 4.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0,000,000 5.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80 6.員工認購股數: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之15%,計4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7.原股東認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總股數之75%,計2,250,000股由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比例認購之,每仟股可認購86.455331股。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10%,計3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股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自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由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併湊及認購不足之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07/07/14 13.最後過戶日:107/07/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7/07/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7/07/14 16.股款繳納期間:107/07/19107/07/23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07/06/29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彰化銀行大直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承德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06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2133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2)本次現金增資案若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規定、公司資本額變動或實際需要需調 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如因現增發行新股致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調整,將授權董事長決定轉換價格調整之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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