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擎 發言日期 107/08/09 發言時間 19:47:42 發言人 張麒星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158228 主旨 智擎生技獨立董事對更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案表示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 第44款 事實發生日 107/08/09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7/08/09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 或〝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朱立聖獨立董事、亞洲大學經營管理學系專任講師 尹福秀獨立董事,各部會生技醫療相關計畫評估委員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更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依106年12月28日董事會決議股務代理機構更換,應提供充分資訊及述明理由,本日會議未改善即進行表決通過,並不合公司治理。決議:經主席徵詢各董事,除葉常菁董事不參與本案表決及朱立聖獨立董事、尹福秀獨立董事持反對意見外,其餘出席6位董事均同意更換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6.因應措施:依規定發布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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