晟德 發言日期 108/06/24發言人 林秀月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680分機3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24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榮錦 (3)董事:鄭萬來 (4)董事:張博智 (5)董事:智友股份有限公司 (6)獨立董事:陳永昌 (7)獨立董事:賀士郡 (8)獨立董事:楊永成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227,429,409權(比例:98.82%);反對表決權數51,61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2,650,108權,本案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林榮錦(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2)董事:鄭萬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林榮錦董事(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2)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 (二)鄭萬來董事 (1)安徽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錦麒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 (3)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安):董事 (4)錦華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一)林榮錦董事(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蘇州工業園區星湖街218號生物納米園C13樓301B單元 (2)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陽區八里庄西里61號樓9層904室 (二)鄭萬來董事 (1)安徽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宿州市開發區外環路南(2)錦麒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標準化廠房一號樓 (3)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安):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景宜路2號(4)錦華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宿州市循環經濟示範園經七路與丁湖路交叉口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一)林榮錦董事(佳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1)蘇州晟濟藥業有限公司:生物制藥技術研發 (2)北京順都藥物研究所有限公司:醫藥技術開發、咨詢 (二)鄭萬來董事 (1)安徽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益生菌等生物及相關產品研發及生產 (2)錦麒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益生菌等生物及相關產品研發及生產 (3)錦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淮安):生物保健品研發生產及相關技術諮詢 (4)錦華生物科技(安徽)有限公司:生物保健品研發生產及相關技術諮詢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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