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昕生物 發言日期 108/03/28 發言人 陳炯祥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69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7年股東常會通過之私募普通股案 不繼續辦理。符合條款 第16款 事實發生日 108/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08/03/28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07/05/29 3.變動原因:107年5月29日股東常會通過得私募額度,以50,000,000股之普通股為上限,於股東常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授權董事會分一次至二次辦理。若為一次辦理則不超過50,000,000 股。若分二次辦理,則第一次不超過10,000,000股,第二次不超過40,000,000股。本公司目前已執行18,000,000股,其餘額32,000,000 股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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