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宮頸癌疫苗 醫師:無性行為 可不打
自由時報2011-03-31最近新北市國二女學生的家長都接到學校通知,詢問要不要讓女兒打公費的子宮頸癌疫苗?不少媽媽一時間不知所措,先後詢問醫師:「如果女兒到20歲前,都沒有性行為,那還要不要打?」「打完後,可以保護終生,都不用再打嗎?」
孩子誠實?醫師建議先做防護
醫師表示,如果可以確定小孩完全沒有性行為的期間,是可以不打的,因為目前已知子宮頸癌疫苗效力的持續年限為5到7年,至於是否可以保護終身?還待後續研究報告。由於子宮頸癌疫苗可以有70%的保護效力,加上有公費的支持,家長還是可以把握機會讓孩子接種。
疫苗效力 持續年限5到7年
三總婦產部主治醫師賴鴻政表示,吾家有女初長成,看在每個媽媽的眼裡既高興又擔心,門診中也常有媽媽問到有關接種子宮頸癌疫苗的問題。子宮頸癌與感染人類乳突病毒(HPV)有關,疫苗需要在還沒有發生性行為之前施打。如果期間沒有性行為,當然不會有感染致癌的風險,是可以不打的,但孩子在外面活動,任何事是否都會據實以告?有時候真的很難說,不妨先做好防護。
施打年齡 適合9到26歲
賴鴻政指出,目前子宮頸癌疫苗共有兩家藥廠提供,疫苗稍有不同,但都可以提供主要HPV第16及18型病毒的保護,可以降低70%的罹癌率;適合施打疫苗的年齡為9到26歲,主要因為目前子宮頸癌疫苗的研究只做到這一個年齡區間,未來或許會有更成熟的報告出爐也不一定。子宮頸癌疫苗一共要打3劑,賴鴻政說,媽媽們也常問,打完3劑後是否可以保護終生,不用再打?目前子宮頸癌疫苗效力的持續年限可達5到7年。
須打3劑 可降70%罹癌率 事實上,這支疫苗最早針對北歐及瑞典婦女進行研究,迄今也已有8到9年,後續追蹤這批婦女發現,疫苗在她們身上的抗體濃度及保護力還有很好的效果,但未來這個疫苗的保護年限是否還會再延長?還要看後續的研究報告,目前尚未有定論。賴鴻政指出,跟所有疫苗一樣,接種子宮頸癌疫苗也可能出現發燒、暈、腫、痛等副作用,如果本身有其他過敏史或是疾病,在接種前一定要先經過醫師評估。另外,由於子宮頸癌疫苗的保護效力非100%,即便接種後,一旦有性行為,還是要定期做子宮頸抹片檢查,不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