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得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中央社2020年5月6日 日 期:2020年05月06日公司名稱:益得 (6461)主 旨:益得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發言人:洪堯國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5/05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1)選擇方式:本次私募有價證券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號函及「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相關規定之特定人為限。(2)私募對象選擇之目的:目前擬洽定之應募人暫訂以內部人、關係人及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洽特定人之相關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A.若應募人為關係人或內部人,考量其本身對本公司營運有相當程度之了解且對公司未來營運有直接或間接助益。暫定應募人名單與公司之關係說明如下:<1>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2>林智暉:本公司董事長<3>廖婉如: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4>中加投資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董事<5>吳維修:本公司董事/總經理<6>范德全:本公司獨立董事<7>林秀美:本公司獨立董事<8>陳芳萍:本公司獨立董事<9>薛玉梅:本公司監察人<10>聯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法人監察人<11>周德虔:本公司法人監察人之代表人<12>七星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人<13>優良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關係人B.因應本公司長期營運規劃之目的,為提升營運績效及強化財務結構,藉由引進策略性投資人資金將有助於公司之經營及業務發展,並可改善公司整體營運體質,有利公司長期經營發展競爭力及營運效益,故本次私募之應募人為財務及策略性投資人實有其必要性。4.私募股數或張數:30,000,000股為上限。5.得私募額度:視發行價格暨實際發行股數而定。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訂定之,其訂定方式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定,故係屬合理。(2)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或其他因應公司長期營運發展資金之需求。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私募方式具有迅速簡便之特性,且私募有價證券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更可確保公司與應募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11.參考價格:不適用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於交付日起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並得於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18.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次數、發行條件及轉換辦法、發行價格及實際每股轉換價格、擔保條件、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增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包括未來如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動而須修正者,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2)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3)本公司評估,本次私募因暫定之應募人係本公司之內部人或關係人及策略性投資人,應募人並非僅限於策略性投資人,且適逢現任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辦理私募的時間點將在109年股東常會全面改選之後,故評估不致造成經營權發生重大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