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安全監管:從"九龍治水"到"三位一體" 2013年03月26日 08:21:30來源: 新華時政核心提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2日正式挂牌,衛生委、農業部、食藥總局"三位一體"的食品安全監管新架構初步形成。相較于"九龍治水"式的分段監管,現在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更好地整合食品藥品監管的行政資源、技術資源、信息資源,更好地統一調配監管資源,更有效率地查處食品藥品市場中的違法行為。
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回放:將食品安全辦的職責、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工商總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主要職責是,對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的食品安全和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等。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相應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和檢驗檢測機構劃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保留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承擔。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加挂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同時,不再保留食品藥品監管局和單設的食品安全辦。為做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銜接,明確責任,方案提出,新組建的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農業部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將商務部的生豬定點屠宰監督管理職責劃入農業部。
改革前——食品安全監管是由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和衛生部(現為國家衛生和計生委)牽頭,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藥監局等部門分段監管的格局,其中國家藥監局僅為副部級單位。
改革後——現在食品安全監管形成了由管源頭的農業部門、管生產流通和終端的食藥部門、負責風險評估與標準制定的衛生部門三家組成的新架構,趨向于一體化的監管體制。國家確立了食品安全標準制定與執行分立的格局,明確由國家衛計委負責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制定和公布,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總局,負責除種植、屠宰環節以外、食品安全從生產線到餐桌的整鏈條監管。
專家談:少了"婆婆"能否強了效率?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宋華琳認為,答案是肯定的。"這次改革,將是我國食品藥品監管的一次重要制度創新。"宋華琳認為,新的食藥監部門可以更好地整合食品藥品監管的行政資源、技術資源、信息資源,這一方面可以圍繞特定的監管目標、監管重心、監管事項,更好地統一調配監管資源,更有效率地查處食品藥品市場中的違法行為;另一方面也能減少食品藥品市場中守法者的守法成本,減輕被監管者的負擔。\
食品藥品監管任重而道遠一方面,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仍需和農業、衛生以及商務、公安等部門協調共同加強食品安全監管,並與衛生、工商等部門協作,加強醫療機構、藥品廣告等監管;另一方面,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的整合,亦要求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治理工具的改革與創新。\
食品出事後無法再推諉這次國務院對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進行職能整合,與國際慣例又接近了一大步,起碼打掉了過去"分段監管"鏈條上很大的空隙。今後食品在生產、流通、餐飲環節出了安全問題,不會再出現部門之間相互推諉的情況。\
食品安全立法修法將成為食藥總局組建後最重要工作3月14日,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政策法規司主辦,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承辦的"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專家研討會"在京召開。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等相關機構,以及清華大學、北京大學等高校的專家學者齊聚一堂,就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和完善問題,分別從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改革、政府職能的轉變、修法的基本原則、修法的重點等角度展開深入探討。會議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副主任王明珠主持,她談到,國務院新一輪機構改革已經拉開序幕,體制的變革亟待相關法律法規的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立法修法將成為食藥總局這個新機構組建以後最重要的一項工作。[詳細]
部門調整只是形式 關鍵還是要將監管責任做實 食品安全主要集中由一個部門來做監管,部門內部就要設置好,即哪些人是管決策的,哪些人是管執行的,哪些人是管監督的,使權力的運行相互制約,不能既是決策者又是執行者,同時還監督自己。"職能調整過程中要本著人、財、物隨著事走的原則,避免低水平的重復建設,同時不至于因為職能調整對整個食品安全工作產生較大的動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