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業: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3-06-10 18:47:55第三十四條第22款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1)董事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代表人陳志明(2)董事陳志光(3)董事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代表人沈志隆(4)獨立董事黃秀美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1)董事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代表人陳志明: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長)(2)董事陳志光: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董事(3)董事Opulent Assets Holdings Ltd.代表人沈志隆:財團法人安成醫藥基金會董事、美時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4)獨立董事黃秀美: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及獨立董事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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