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董座 私挪資金遭起訴2014年06月30日 20:51蕭博文 中國化學製藥董事長王勳聖86年間為尋求連任董事長,請林姓友人在公開市場大量購買中化股票,豈料林姓友人日後出脫股票損失上億。王勳聖不堪林姓友人長年要求補償損失,夥同財務經理林朝郎挪用中化資金償還林姓友人5039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日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業務侵占、隱匿洗錢等罪,起訴王與林朝郎。
勾結外人求連任 中化老董挪公款被訴
王勳聖為連任中化董座,涉勾結外人蒐購股票,再挪用公款彌補他人買賣股票虧損 2014年06月30日20:59 中國化學製藥公司(股票代號:1701)董事長王勳聖,19年前為尋求連任董事長,在中化董監事改選期間,找一名林姓男子在公開市場蒐購中化股票,如願連任,事後林男出脫中化持股虧損上億元,轉向王勳聖求償,王竟與財務經理林朝郎合謀,挪用公款償還,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將2人起訴。起訴書指出,1997年中化董監事改選,當時擔任董事長的王勳聖,為了尋求連任,請不知情的林姓男子在公開市場大量買進中化股票,再透過委託書助王競選連任成功。事後,林男出脫持股虧損上億元,多次登門要求王勳聖補償,王不堪長期被林男騷擾,竟與公司財務經理林朝郎合謀,2004年利用公司股票買賣作差價,先償還林男1717萬餘元,並指示財務部出具股權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提請臨時董事會補行追認手續。林男得款後認為不足彌補其損失,繼續要求王勳聖補足虧損,2011年王與林朝郎商議後,再挪用海外子公司資金52萬美元(約台幣1576萬元),匯至林男指定帳戶,同年底2人另製造假交易,將中化持有其他公司股票無償轉讓給林男,讓林男再獲取1740萬元,總計王勳聖共挪用公款逾4千萬元。(呂志明/台北報導)
中化合成:為媒體報導本公司董事長等經北檢提起公訴乙事提出說明。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07-01 16:39:04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王勳聖董事長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度偵字第12397號2.事實發生日:103/06/3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媒體(蘋果電子報、中時電子報)報導北檢以本公司董事長王勳聖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提起公訴。4.處理過程:由於目前當事人迄未收到起訴書,故尚無從針對起訴書之內容做詳細說明;且因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式,一切靜待司法調查。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目前本公司營運、財務一切正常,對財務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當事人表示並未有任何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嫌,且媒體報導所述與事實不符,已委請律師進行處理,並將依司法程式捍衛自身清白。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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