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品生醫 序號3發言日期105/10/04發言時間17:16:18 發言人劉學濂發言人職稱總經理發言人電話02-2697-1100 主旨本公司代子公司宇越生醫公告與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附設醫院簽訂臨床試驗契約書 符合條款第8款事實發生日105/10/04 說明1.事實發生日:105/10/04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 盧孟佑醫師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5/09/15~107/09/14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宇越生醫委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小兒部 盧孟佑醫師,招募健康受試者與血癌受試者,採集周邊血,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Engineered T cells, CAR-T)之體外培養系統。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CAR-T)之體外培養系統,作為未來開發治療血癌、淋巴癌等藥物之運用,短期內對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建立嵌合抗原受體重組T細胞之體外培養系統。 9.其他應敘明事項:宇越生醫於10/4(二)獲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通知完成合約用印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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