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1, 2016

生華科 解除競業:王律傑(台耀)/ 洪志峰 (巨生生醫/海立爾/雙子星雲端運算/泓瀚/光麗光電)

生華科 發言日期105/11/30 發言時間15:20:15 發言人宋台生 發言人職稱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02)8913195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105/11/30 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11/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董事:定利開發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律傑 董事:漢大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洪志峰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解除董事王律傑先生擔任:台耀化學()公司董事 (2)解除董事洪志峰先生擔任:海立爾()公司董事長 雙子星雲端運算()董事長 泓瀚科技()公司董事 巨生生醫()公司監察人 英屬開曼群島光麗光電科技()公司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董事王律傑及洪志峰致因利害關係而迴避,未參與討論案表決;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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