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全面使用安全針具 立委提案
【2011/05/16 聯合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議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委涂醒哲等20人提案,建議衛生署應明定醫療機構在執行接觸體液和血液醫療處置時,強制全面使用安全針具,以及未依規定使用安全針具時的罰則。根據調查,台灣約有87%醫療人員,護理人員更多達93%者,工作時曾被針扎,一年通報約8千多次針扎事件;但全台醫院使用安全針具,只有2.07%。衛生署表示,全面使用安全針具,一年可能要多花4億元,若從健保給付可考慮;但立委田秋堇認為,應由醫院自行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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