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October 26, 2015

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 中藥包藥屬於調劑行為

安全用藥-中藥劑量太超過腹瀉、火大問題多2015102604:10林宜慧/台北報導陳小姐吞下比平常多劑量的中藥粉,引發失聲,而中藥粉過量是否吃出其他問題?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學系副教授施純全表示,大多中藥在50%劑量上下,短暫服用不須擔心安全性,但若長期過量,恐造成「體質調過頭」,例如清熱藥物過度使體質變寒、溫補藥物過量讓火氣變大,瀉劑更是影響快速,就算劑量只多10%20%,服用一次就可能讓人抱肚狂拉。前述個案陳小姐自述,雖然診所的科學中藥都以粉末包裝機自動包裝,但事發當時拿到劑量不同的藥粉,是一名新進工讀生幫忙包裝,不知是否機器操作有問題,才造成劑量不同;而本身也曾擔任中醫診所工讀生的陳小姐指出,中醫診所以工讀生操作包裝機的情形,早已普遍,見怪不怪。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副司長高文惠表示,包藥屬於調劑行為,具資格者才能執行調劑行為,條件包括開立處方的中醫師、有修行16個中藥學分的藥師,以及199325日前曾通過前制審核的中藥從業人員(藥事法第103條第1類人員),在醫師監督下可執行調劑。她強調,調劑行為從拿到處方、評估處方完整性、合理性、交互作用,到包藥並交付病人都算在內,即便現行許多中醫醫療院所都以機器包藥,但「把藥粉放入機器」也是調劑的一環,若沒前述條件就任意執行,行為人可依《藥師法》遭罰6萬到30萬元。此外,根據《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醫療院所提供的藥品須是正確藥品及劑量,若否,可依《藥事法》罰執行業務者3萬到15萬,而執行者若不具資格,罰則即回歸前述《藥師法》。然而高文惠坦言,歷年來各縣市衛生局雖有針對調劑行為稽查管理,但衛福部並無統計歷年資料,也不清楚違規情形。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表示,衛福部既然有推藥事照護計畫,應結合此政策,建立評估機制,統計分析因服藥方式受傷害,額外用到的健保資源有多少,並針對這些高危險族群給予特別的調劑方式、宣導等服務。(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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