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令 發布日期:100.06.22 健保審字第1000004376號 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第14章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14.9.3 Cyclosporine (如Restasis)」部分給付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八月一日生效。附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第14章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14.9.3 Cyclosporine (如Restasis)」給付規定
「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修正規定
第14章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自100年8 月1日生效)
修正後給付規定 | 原給付規定 |
14.9. 其他 Miscellaneous 14.9.3 Cyclosporine (如Restasis) (100/08/1) 限符合下列條件,乾眼症嚴重程度為Level 4之病患使用: 1.嚴重乾眼症〔淚液分泌測試 (Schirmer's test without anesthsia)少於2mm/5min〕,需附檢查試紙。 2.淚膜崩裂時間(Tear Film Break-Up Time)為immediate。 3.螢光染色之照片,顯示有嚴重角膜點狀上皮缺損,結膜充血染色且有絲狀角膜炎,角膜潰瘍,或眼瞼結膜粘連,角膜結膜角質化之情形。 4.曾使用局部抗發炎藥物或淚點塞未見改善。 5.視力功能檢查結果<0.6。 6.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六個月審查一次,若未改善則需停藥。
| 14.9. 其他 Miscellaneous 14.9.3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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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劃線部份為新修訂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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