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有執照 卻不會操刀 【2011/08/03 聯合晚報】衛署下半年訂作業規範 時尚診所、醫美中心街頭林立,一家比一家裝潢高檔,但有醫師認為,現在醫美市場「一團亂」。衛生署則表示,只要有醫師資格,微整形不動刀,醫師並不違法,但年底前將針對醫美診所的安全作業指引訂出規範,明年度將展開醫美診所的評核。
搶客人 價格削價競爭 台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長高偉君表示,去年衛生局實際走訪上百家醫美診所,發現有些醫師根本不會操作儀器,要等護理人員才動得了。群英整形外科診所院長賴永隆也說,許多科醫師投入醫美,以致市場一團亂,許多項目打價格戰,打玻尿酸從999降到888元,或是肉毒桿菌素補打不用錢。他質疑,明明是按CC 數計價,「怎麼可能免費幫你打?」不少消費者也質疑,不是皮膚科、整形外科的醫師,可以做醫美嗎?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則表示,衛生署的專科是以醫療設計,因此時下正夯的醫學美容,非屬必要醫療,並沒有單獨的專科認證。例如打玻尿酸等微整形,只要有醫師資格,都可以進行,醫師並無違法。但如果屬於侵入性的植入鹽水袋、果凍矽膠等隆乳,開刀拉皮等,就必須外科系醫師才能進行。賴永隆則認為,微整形、雷射的學習門檻很低,但是後續的護理以及醫師的經驗值,還是很重要。對於現行醫美診所如雨後春筍般出現,石崇良也說,衛生署今年下半年將訂出安全作業指引,針對診所內部的麻醉藥物使用、術前充分告知患者、醫療場所的感染控制措施等訂出規範,明年進行評核。但高偉君也認為,現行許多醫師雖會掛出「XX學會」認證,其實卻不知到底受過多少小時訓練,有些甚至只參加儀器廠商的一次研習,就掛出「台灣第一」、「義大利第一」等名號,很容易讓消費者混淆;因此她認為應該從醫療法、醫師法等著手,訂出儀器操作需訓練滿多少小時等規範,加強對醫美診所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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