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裕新藥:公告本公司與美商Numoda Corporation公司針對臨床服務款項之訴訟案已達成和解 2011/10/11 鉅亨網提供 第三十四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當事人:中裕新藥股份有限公司、美商Numoda Corporation法院名稱:美國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美國賓洲法院相關文書案號:No.C-10-03260 LB; No.10007019302.事實發生日:100/10/10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與美商Numoda Corporation於99年5月13日中止TMB-355臨床二期試驗服務合約,針對部分臨床試驗款項有所爭議,因此雙方相互提請訴訟。4.處理過程:本公司與美商Numoda Corporation就臨床服務款項之相關爭議,已於美國時間2011年10月10日簽署和解協議,雙方同意撤回美國之相關訴訟程序。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和解內容屬保密資訊,惟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影響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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