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pril 9, 2013

衛生署 出清克流感過期藥品?


立委質疑克流感過期 衛署:只延期沒問題 自由時報-20130404 上午08:49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陳亭妃昨天質疑已逾有效期限一年多的克流感,衛生署竟仍發放給民眾使用。衛生署則掛保證,強調已經過原廠的安定性試驗,是「延期」而非「過期」,絕無問題。陳亭妃昨召開記者會指出,有民眾就診後,拿到醫院開給的克流感,盒內印製的有效期限是二○一一年十月,衛生署卻在外盒貼上有效期限至二○一三年十月的標籤;民眾向醫院詢問,院方竟說,這是依衛生署公文指示,若不要的話,就要自費購買。陳亭妃拿出衛生署的公文批評,憑什麼羅氏藥廠說沒問題,衛生署就能出清過期藥品?吃出問題的話,誰要負責?陳亭妃要衛生署回收這批過期克流感。

藥廠檢測 品質符合規定 疾管局組長楊靖慧解釋,根據羅氏藥廠提供的安定性試驗報告,克流感在二十五度以下的儲存條件能使用七年;經原廠檢測後,品質都符合規定,所以都還是合格有效的藥品。她指出,現在克流感的有效期限都已經是七年了。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任秘書羅吉方澄清,這是延期,不是過期;任何藥物要延期的話,須符合特定的存放條件,也要有試驗報告;這些克流感延期至七年,品質沒有任何問題,在歐美先進國家也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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