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隱形眼鏡要處方 衝擊台廠 2015-07-20 04:05:20 經濟日報 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 買隱形眼鏡要處方箋,國內品牌大廠恐受害。台北市衛生局公布,未來民眾須提供六個月內有效醫師處方箋,才能取得隱形眼鏡;擁有國內大品牌帝康的精華光學表示,這法規其實是很「老」的規定,若果真要全面執行,恐讓整個產業都受到影響。業界指出,國內目前擁有品牌的隱形眼鏡大廠,除了精華光學,還包括金可(海昌)、明基材(美若康)、星歐與晶碩光學等,若將來消費者買隱形眼鏡要全面稽查,第一個受害的一定是台廠,這明顯與政府扶植產業的用意相違背。根據北市衛生局表示,若業者未依眼科醫師處方販售隱形眼鏡,就違反消保法第36條規定,可罰6萬至150萬元,北市預計一個月後開始稽核眼鏡行、相關醫材行。但北市衛生局官員表示,無法阻擋消費者購買,只是希望民眾更了解配戴隱形眼鏡的風險。目前,隱形眼鏡仍屬國內醫材出口的大宗產品,而部分隱形眼鏡製造商,在國內也擁有自有品牌,其中,銷售量最大的國內品牌是精華光學的帝康,過去國內銷售比重占總營收約三成。另外,金可旗下的品牌海昌,在國內銷售也有一定的成績,受到年輕人的愛用。此外,國內近年由電子業轉投資的隱形眼鏡品牌也極為蓬勃,如大立光轉投資的星歐、和碩轉投資的晶碩,還有明基材轉投資的美若康等,都陸續搶進國內隱形眼鏡市場,也有擁有一定的市占率。衛生福利部公關室主任王哲超表示,這是個行之有年的法規,但過去確實沒有落實執行,站在政府的立場並不希望「擾民」或看到產業受影響,最終仍希望達到雙贏,不過執行端在地方衛生單位,是否檢討修法,還需要進一步討論。王哲超說,隱形眼鏡屬於管制性的二級醫材,與處方箋用藥一樣,必須要醫師開立證明才能向通路購買,而看到處方箋後,提供藥物或有關產品的通路也才能賣給消費者,否則都屬違法。不過,這個法令行之有年,要落實確實有其難度,站在衛福部的立場,仍以宣導為主。另外,食藥署則指出,台北市衛生局這次嚴格規範,食藥署樂觀其成,也希望各縣市能加強稽查,未來將製作標語公告,要求業者貼在店內明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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