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1112 18:11:24)生技產業位列我國六大新興產業,未來20至30年間,全球更將迎向「生物經濟」(Bio-economy)的時代。在未來與各國的生技研發競速上,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表示,設計得宜的話,法制規範不僅不會是障礙,還會是我國生技產業望眼期盼的推進機與加速器。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科技法律中心在經濟部技術處指導下,今(12)日舉辦「生技.生機」法制研討會,蒐羅近來產業創新條例、iPS細胞研究發展策略實踐、生技研發利益衝突迴避、兩岸生技合作交流等生技研發相關法制熱點,邀請產業界代表與專業法制工作者進行透析。資策會何寶中副執行長於致開幕詞時指出,將來不只是知識經濟時代,依據OECD研究,在未來的20至30年間,人類將準備迎接「生物經濟」時代的到來。我國積極立法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產業創新條例」等法令,即是希望在法制環境上積極佈建,以助我國生技產業於全球激烈競爭下,脫穎起飛。會議中,在策略面上,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強調,政府宜更有配套性地設計促進研發的政策工具。以日本為例,其透過縝密相扣的政策佈局,藉由產業革新機構設立智財基金LSIP(Life-Science Intellectual Property Platform Fund)等方式,加速生技明星標的「iPS萬能細胞」研發進行及成果擴散,非常值得作為我國於生技及其他科技研發促進上的借鏡。各界進行產官學研合作,要注意既有法令規範及趨向,切莫只是埋頭前衝,讓合作美事成空。兩岸生技發展積極交流,互補彼此優勢,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提醒,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業已生效,固可作為生技搭橋及產業佈局的利器,但兩岸法制環境有所不同,應審慎評估並擬訂對策。產官學研各界於媒合研發能量與分享研發成果時,首要留意各類利益衝突迴避的法規範,避免外界圖利他人的想像。研討會該日除於策略面及規範面的解析外,並邀請生技產業業界代表與第一線法制實務工作者,談論分享其產業經驗及實務心得觀察。基亞生物科技公司張世忠董事長特別就抗癌新藥PI‐88,分享台灣首例擁有全球完整權利的第三期臨床試驗藥物開發專題,對我國而言寶貴不過。理律法律事務所楊代華律師建議,生技研發參與者在進行科研相關採購與研發成果運用時,都應特別注意,以免誤觸法律紅線。智慧財產法院汪漢卿法官指出,智慧財產訴訟制度促使生技產業更為重視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確實也使智財紛爭的解決更為迅速,其正面效益整體而言相當顯著。本研討會特別從「策略演繹」、「規範解析」以及「實戰教示」等角度切入,自各個層面透析生技產業各界宜予了解與關注的法制政策議題,提供符合產官學研各方需求的科技法律最新情報。大體而言,我國於生技相關法制政策的規劃及調整上,固然還有琢磨發展的空間,但早已邁出必要步伐,帶領我國生技產業奮力前進;各界若不輕忽必要法制成本,避開法律風險,在政府的適時輔助下,可望共同開創生技產業的無限生機。
Sunday, November 1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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