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3, 2011

兩岸臨床試驗數據承認 短期難有效益 !

醫衛協議生技利多 中藥把關難

2010/12/21 中央社】第6次江陳會今天簽署兩岸醫衛協議後,大陸中藥須檢驗合格才能銷入台灣,兩岸依國際標準相互採認臨床試驗。業界認為臨床試驗認證對台灣生技業是利多,輸台中藥檢驗則是障礙。台灣市售中藥9成以上從中國大陸輸入,現況只有飲片等極少數中藥製品須報驗才能通關,其餘大多數是「免審免驗」。衛生署副署長蕭美玲指出,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簽署後,衛生署希望大陸輸台中藥,都要符合台灣的中藥衛生規範。台灣信東生技公司資深副總經理謝賢仁說,大陸新藥獲准上市銷售前,官方審查約需4年,如果是國外新藥登陸,上市前審查耗時更久,在兩岸相互採認臨床試驗結果後,估計可以省1年時間。台灣聯合骨科器材公司經理廖偉展指出,聯合骨科西安廠的人工關節產品,4年多來未能取得大陸上市許可,反而台灣廠外銷到大陸的產品,台灣臨床試驗資料早就獲得大陸當局認可,登陸阻力不大。謝賢仁說,大陸有4000多家藥廠,良莠不齊,正在推動GMP普級化,台灣卻已進至更高等級的製藥規範,也採用國際通行的試驗規範,兩岸在這方面的差距甚大。這個差距在廖偉展眼中,卻是台資藥廠的利基。廖偉展說,大陸醫藥權責單位疊床架屋,又曾發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高官貪污被死刑事件,後來新藥審核甚為嚴格,法規也不明確;相形之下,台灣藥品醫材符合一定規範,在簽署兩岸醫衛協議後,可省掉重複試驗的時間。不過,現況「免審驗」輸入台灣的中藥材,在兩岸醫衛協議實施後,將要建立源頭管理、邊境檢驗、市場抽驗等3道把關機制,最困難之處在於源頭管理。台灣去年公告菊花、白木耳等18項藥食同源的中藥材,在3年內改列食品管理,須通過二氧化硫、農藥等檢驗,始得輸入台灣。實施1年半,只實施菊花這項,衛生署預計明年實施白木耳、蓮子、黑棗等項,中藥商、貿易商討價還價,只勉強同意黑棗採行食品級管理。不願具名的中藥製藥商指出,台灣從嚴把關中藥,也要同時查緝走私,否則導致未經檢驗的中藥材流入黑市、夜市、菜市,照樣有危害國人健康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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