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美診所 檢舉困難
【2011/05/18 聯合報】醫美診所雇用護士違法施打雷射踢爆事件,顯示了現行法律與制度下,醫美診所不法醫療行為檢舉的困難。北市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陳青梅表示,去年衛生局曾大規模普查北市133家雷射及微整型診所。但依造行政罰法第33條,公務人員在執行職務前,需先出示證明文件及表明來意。「往往我們一出示證件後,對方東西收的收,動作變得變,很難抓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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