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2-09 第二條 第2款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本公司董事長葉禾庠先生/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0年度偵字第2614號2.事實發生日:101/02/0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本公司董事長禾庠先生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第1項第1款為由,提起公訴。4.處理過程: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靜候司法調查。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立即直接影響,目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一切營運正常。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已委任律師研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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