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骨轉移新藥-癌骨瓦核准上市2012/09/29 ■王慰祖/撰稿■ 衛生署日前核准一項癌症骨轉移新藥-癌骨瓦(denosumab)上市,由於提供包括乳癌轉移部位居首位的骨轉移病患治療,這種全新作用機轉的藥物,臨床研究證實較傳統藥物延緩發生像是病理性骨折、脊髓壓迫、骨骼放射性治療,以及相關手術等達8.3個月,以及有效延後骨骼相關事件發生長達27.7個月,幫助國內晚期癌症患者遠離骨轉移的威脅。一位50多歲罹患晚期乳癌的患者忽略定期追蹤檢查,一天突然痛到無法走路、感覺好像千萬支針在扎,甚至有失禁情況,送急診後才發現原來是癌細胞已轉移至骨頭,使得脊髓壓迫險造成癱瘓。台灣癌症全人關懷基金會董事長謝瑞坤醫師表示,乳癌、攝護腺癌與肺癌病人最常發生癌症骨轉移的狀況,晚期乳癌與攝護腺癌發生骨轉移的機率可高達七成五,而肺癌的骨轉移機率也可高達三至四成,估計晚期乳癌與攝護腺癌患者約有近1,500人面臨骨轉移威脅。傳統骨轉移治療是用雙磷酸鹽類藥物,而這種新一代的藥物-癌骨瓦屬於全新單株抗體藥物,能夠有效抑制癌症骨骼的破壞,核准之適應症為:適用於實體腫瘤已有骨轉移的成人病患,預防發生骨骼相關事件。謝瑞坤指出,此新藥在減緩疼痛的表現較傳統藥物好,可延後患者疼痛惡化至中、重度的時間,減少使用止痛劑的用量,讓生活更有品質。在使用上,病患也不需擔心腎毒性問題,採皮下注射也較靜脈注射的雙磷酸鹽藥物更加快速方便。但用藥上,還是要留意它與與雙磷酸鹽藥物一樣有發生齒槽骨不良反應的可能,在進行治療前建議進行口腔檢查,平時注意口腔健康,治療期間如要進行拔牙與植牙等齒顎手術前務必諮詢治療醫師。台灣乳房醫學會秘書長曾令民醫師表示,骨轉移與一般的原發腫瘤不同,其癌細胞並非源自於骨頭,而是從其他部位隨著血液或淋巴系統擴散轉移而來。骨轉移會破壞骨骼系統原有的平衡,分為蝕骨性與成骨性兩種,且多數癌症骨轉移以蝕骨性居多,導致骨骼失去原有的完整性,而引發骨骼相關事件。病患通常等到骨痛才會發現骨轉移的問題,甚至是已經在例行檢查中發現轉移,卻因為還沒出現症狀而選擇忽視。曾令民說,一位已故公眾人物,即是一直未進行乳癌的正規治療,拖到出現轉移症狀,還以為是長骨刺,檢查才發現癌細胞已經蔓延至骨頭與腦神經。骨轉移前期若能妥善治療,可以大幅延長骨折或是骨痛發生的時間與程度,換來較好的生活品質,也不須擔心因為骨折臥床、癱瘓而大傷元氣。因此癌症病患一旦發覺身體出現異樣,就應儘速就醫及早診斷、積極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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