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富製藥(4119)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大陸子公司南京旭富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案。 發言時間 102/03/0816:47:52發言人 楊文禎 發言人職稱 財務行政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543133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大陸子公司南京旭富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案。符合條款第20款事實發生日102/03/08說明1.事實發生日:102/3/8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本公司透過第三地轉投資事業SCI Holding Universal Ltd.間接投資大陸南京旭富醫藥科技有限公司辦理解散清算。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不適用。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南京旭富醫藥科技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美金149萬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不適用。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原料藥、中間體之製程開發。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美金880仟元。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虧損美金129仟元。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美金149萬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本公司2008年於南京設立「南京旭富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其目的為支援台灣之研發活動、開發中國之業務關係及台灣旭富所需原料之搜尋,檢視多年之營運成果,除支援台灣之研發活動取得一定成果外,其餘目的並無法有效達成,經評估未來之發展可能性及考量整體之成本與效益後,董事會決議結束南京旭富之營運。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不適用23.監察人承認日期:不適用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美金149萬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32%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91%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64%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美金149萬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9.3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2.91%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率:3.64%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2012年:虧損新台幣3,812仟元2011年:虧損新台幣5,449仟元2010年:虧損新台幣4,961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零元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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