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時製藥(1795) 針對5月25日工商時報B5版內容澄清說明. 發言時間 102/05/2710:50:42發言人 洪堯樂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785188 主旨 : 針對5月25日工商時報B5版內容澄清說明符合條款第31款事實發生日102/05/27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2.報導日期:102/05/253.報導內容:美時(1795)看好減肥處方藥的供應缺口,已與原料藥廠台耀(4746)攜手卡位,董事長林東和表示,該公司是採P4模式挑戰羅氏纖產品的原廠專利,在藥品已通過歐盟查廠,並獲准進入美國FDA查驗登記程序,預計2015年藥品將可望上市。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美時藥廠之減重藥品,確實於2012年向美國、歐盟送件查驗登記,實際上市時間以收到藥證為主,公司不作預測。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