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一生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經理人解除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5-04-08 17:14:43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4/04/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鄭志慧財務部協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公司之職務:一、泉發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二、泉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三、鑽石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泉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經理人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