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啟惠再驚爆:「有可能」 借名持有浩鼎 2016-04-19 02:51 聯合報 記者洪欣慈/台北報導 分享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捲入浩鼎案風波,但他昨在立法院答詢時卻愈說愈有爭議。立委曾銘宗問他與浩鼎間是否有「借名持股」,翁說,以前有參與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的投資案,張可能有去買一些股票,但不是在他名下,也不清楚是否在張名下。曾又追問「所以你除了女兒持股,還可能持有浩鼎股票?」翁回應「有可能」。 浩鼎案風暴未歇,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質詢焦點都在翁與浩鼎間的股票「糾葛」。立委黃國書質疑翁,之前說自己沒有持股,卻冒出女兒是大股東,要翁好好想清楚,現在浩鼎十大股東有沒有其他熟人?有沒有借名持股?「尹衍樑有沒有給你插股?」翁啟惠說,十大股東中他僅和張念慈、尹衍樑相熟,但對於有沒有借名持股,他聽不太懂,要再去了解,因為早期在美國和張念慈有些「財務上協助」,時間久遠,要好好去了解。立委曾銘宗接續追問,翁除了女兒的持股,還有沒有持有其他股票?翁啟惠說,他很久以前有參與張念慈的投資案,張念慈可能有去買一些股票,不過張拿投資去買什麼他不清楚。翁啟惠說,女兒最多曾持有三千張浩鼎股票,目前還有一八○萬股、即一千八百張股票。立委黃國昌則問翁「女兒名下的股票究竟是誰的、由誰管理?」翁啟惠說,女兒的股票是女兒的,但她授權父母幫忙管理,除二月十八日賣股,之前賣一千多張,也都是自己處理。但翁強調是理專建議,他只是想替女兒管理好,將來都是女兒的;他承諾,剩下的六個月任期內,不會再幫女兒處理股票。另翁啟惠強調,女兒持股資金來源都來自他和妻子,依美國稅法,免稅額度有分年度和終身,可以併計免稅,夫妻倆贈與金額都在額度內,女兒購買股票的資金完全合法,也非浩鼎給的。但立委柯志恩質疑,依台灣法律,不管海內外贈與都應在卅天內申報;翁則回應,台灣是否有申報,還要再去了解。【記者黃文奇/台北報導】張念慈昨表示,浩鼎案若干問題已經進入司法程序,若檢調詢問他與翁啟惠的財務往來,他會交代清楚,現在不方便多作發言。業界認為,翁啟惠若與張念慈先前就有財務上的往來,且張曾經代為投資,則有義務交代清楚,否則徒然啟人疑竇,也讓有心人留下可操作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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