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汰換原廠藥? 醫師不同調 2016-08-01 13:59 聯合晚報 記者鄧桂芬、李樹人/台北報導 患者若想服用原來的藥品,可以請求醫師釋出處方箋,寫上指定廠牌的商品名,並在處方上... 患者若想服用原來的藥品,可以請求醫師釋出處方箋,寫上指定廠牌的商品名,並在處方上註明「不可取代」。醫院逐步汰換原廠藥,已成醫界公開秘密,臨床醫師對此意見不一,有人認為無須過度妖魔化,衛福部應鼓勵全台醫師開學名藥,才能扶植本土藥廠;但也有醫師憂心再這樣下去,許多原廠藥都會退出台灣市場。林口長庚感染醫學科主治醫師陳南伃表示,長庚學名藥的藥效若有原廠藥九成以上,醫院才會引進,若僅六成藥效就不可能進得來,醫師開藥時也有自己原則,一般情況下開學名藥沒問題,例如治療血壓和糖尿病藥物都是多種處方,學名藥療效差不大;但如嚴重敗血症已住進加護病房,「生死一線間」就一定要保留原廠藥,「這沒有退讓空間」。振興醫院心臟血管內科主治醫師黃建龍表示,心臟科藥物仍以原廠藥較佳,例如抗血栓藥「保栓通」,原廠藥和學名藥療效就有明顯差異,收治低危險度病人才會開學名藥。林口長庚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會優先考量病人權益,只要沒副作用、療效好,開學名藥沒什麼不對,不是便宜就不用,衛福部應鼓勵醫師多開學名藥,才能扶植本土藥廠。若病患吃了多年的藥突然被換藥該怎麼辦?專家提出三個解決方法,首先請醫師釋出處方箋自行至藥局拿藥、換醫院、自費購藥。部立台東醫院院長祝年豐表示,每次換藥常會聽到患者抱怨「新藥效果不好」、「想要換回原來的藥」,但醫師也莫可奈何。新光醫院藥劑室主任王春玉指出,如果患者真想服用原來的藥品,可以請求醫師「交付調劑」,也就是釋出處方箋,並寫上指定廠牌商品名,並在處方上註明「不可取代」,因為如果醫師並未註明「不可取代」,患者持處方箋至健保藥局,藥師可以交付同成分藥物,建議民眾至規模較大的藥局領藥,否則可能得多跑幾家才拿得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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