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亞肝癌新藥OBP-301總授權金1.02億美元 2016年12月21日 13:08 【時報記者郭鴻慧台北報導】 基亞(3176)與日本上市公司Oncolys共同開發的肝癌新藥OBP-301,11月底已經正式授權陸廠。基亞表示,此一授權合約係日本Oncolys公司與江蘇恒瑞簽署,總授權金為1.02億美元,含簽約款50萬美元,研發階段里程碑金1450萬美元,銷售里程碑金8700萬美元。銷售權利金為銷售金額7~11%。基亞表示,原本與Oncolys簽有保密條款,不過,為避免錯誤資訊誤導,因此,公告11月底授權的合約細節。基亞表示,依基亞與Oncolys公司之協議,基亞應負擔OBP-301新藥約三分之一的研究開發費用並享有相同比例的商業利益。(時報資訊)
基亞說明媒體報導 中央社新聞 2016/12/21日期:2016年12月21日公司名稱:基亞(3176)主旨:說明媒體報導發言人:歐朝銓 說明:1.事實發生日:105/12/212.公司名稱:基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環球生技月刊等。6.報導內容: 「江蘇恒瑞醫藥…獲得Oncolys研發的溶瘤腺病毒產品Telomelysin(OBP-301)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開發、生產及商業化的獨家許可權。交易金額為不超過1.02億美元,其中首付款50萬美元,開發階段里程碑款最高不超過1450萬美元,銷售階段最高不超過8700萬美元。……..」7.發生緣由:說明媒體報導。8.因應措施: 1.本授權合約係日本Oncolys公司與江蘇恒瑞簽署,本公司與日方為共同開發的伙伴 ,基於日方之要求,本公司不得擅自公開或告訴第三人有關相關授權條件。 2.本公司依據保密協定及Oncolys公告內容於11/30公告本授權案,現因媒體報導授權條件,本公司為避免錯誤資訊誤導投資大眾,在取得合約影本及Oncolys同意後 ,補充公告授權條件如下: (1)總授權金為1.02億美元,含簽約款50萬美元,研發階段里程碑金1450萬美元,銷售哩程碑金8700萬美元。 (2)銷售權利金為銷售金額之7%~1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基亞與Oncolys公司之協議,基亞應負擔OBP-301新藥約三分之一的研究開發費用並享有相同比例的商業利益。(2)新藥開發有開發期間長及研發失敗之風險特性,投資人應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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