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31, 2017

因華 23元現增 (1.15億) 實收資: 685,905,000元


因華:本公司106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2017/03/30壹、本公司於民國10631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6329日金管證發字第106000911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因華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1IG01010生物技術服務業。3IG01020研究發展服務業。3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4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5IC01010藥品檢驗業。6F108021西藥批發業。7F208021西藥零售業。8I103060管理顧問業。9F401010國際貿易業。10F208050乙類成藥零售業。11F102170食品什貨批發業。12F203010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13F108031醫療器材批發業。14F208031醫療器材零售業。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478209樓、229樓。四、公告方式:揭露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9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六、訂定章程日:訂定於民國94107日,最後一次修訂於民國105628日。七、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633,800,000,分為63,38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為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0,000,000元,以每股新台幣23元溢價發行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750,000股供員工認購外,餘發行股數之85%,即4,250,000股,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6.83388242股,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之股份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現增完成後,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85,905,000元,分為68,590,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十、增資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十二、代收股款銀行: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十三、存儲股款銀行:正式簽約後另行公告。十四、茲訂於民國106425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民國106421日起10642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6420(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B1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6420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十五、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10652日至10659止。十六、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三十日內,將採無實體方式發放,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屆時將另行通知並公告。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閱。(財務報表若有不實,應由發行人及簽證會計師依法負責。肆、其他未盡事項,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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