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31, 2017

(台大論文案) 科技部&教育部 公布 審議結果 !


台大學倫案 郭明良追討154 楊泮池未盡責 20170330日【記者徐翠玲、江禹嬋/台北報導】關於台大郭明良團隊學術倫理案,科技部、教育部30日公布審議結果,科技部、教育部分別懲處8人、11人。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這案子受到國內很大矚目,台灣國際學術也確實受影響,教育部、科技部以最審慎、負責態度調查,做成嚴謹結論。在大學自主前提下,關於教授、副教授聘任、研究生學位授予學位等問題,學校必須依該有權責進行後續處置,已函文給台大或相關學校,3月內做出應有處分,並函教育部。科技部綜規司長林廣宏則說,科技部處分結果會書面通知受處分人、所屬學校機構。科技部一直檢討學術倫理相關作為,後續採取措施包括調整學研計畫審查制度、調整傑出研究獎頒獎規定,不再獨尊論文由研究誠信辦公室研訂列名共同作者規範,也會輔導科研機構建立自律措施。科技部、教育部審理相關論文分別是18篇、17篇,未涉及違反學術倫理者都是7篇。科技部認定涉及違反學術倫理共11篇,教育部認定違反學術倫理9,後續仍待釐清處置1篇。論文審查科技部比教育部多出1篇,林廣宏表示,科技部關注PubPeer網站上揭露資訊,跟教育部最大不同是2007JBC篇論文,科技部主動發現、處理,其餘17篇論文跟教育部相同。而涉及懲處人員部分,科技部8人中6人包括郭明良、林明燦、張正琪、蘇振良、譚慶鼎、林本仁與教育部一樣,2人不同;教育部11人中2人不在科技部懲處範圍。林廣宏表示,科技部與教育部處分對象不同,科技部對象是以申請或取得科技部學術計畫研究人員為主。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則說,科技部懲處楊卿堯、嚴孟祿屬第18論文作者,教育部沒查這篇論文,所以教育部懲處名單就沒有這2。教育部總共11位,其中查詩婷、陳百昇沒申請科技部計畫,就不在科技部懲處名單中。科技部處分情形為,郭明良違反學術倫理論文8篇,停權10年、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約154萬元。林明燦違反學術倫理論文4篇,停權8年、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81萬元。張正琪違反學術倫理論文4篇,停權8年、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76萬元。蘇振良違反學術倫理論文3篇,停權5年、追回相關計畫研究主持費約34萬元、撤銷吳大猷先生紀念獎資格並註銷奬牌。譚慶鼎違反學術倫理論文2篇、停權2年。林本仁違反學術倫理論文1篇、停權1年。楊卿堯、嚴孟祿均是違反學術倫理論文1篇、書面告誠。教育部審議結果,違反學術倫理責任的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8人,包含查詩婷、郭明良、林明燦、陳百昇、譚慶鼎、蘇振良、張正琪、林本仁;其他列名作者4人,包括郭亦炘、陳俐蓉、楊宇仁、張正琪;郭明良負論文指導監督不周責任、楊泮池負應注意而未注意之責教育部將撤銷郭明良教育部學術獎資格、追回獎金60萬元,並扣減台大106年度補助款5,400萬元這是史上教育部扣減大學獎補助最高金額。此外,教育部已要求台大解聘郭明良、張正琪,研議撤銷查詩婷博士、郭亦炘碩士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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