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成藥業 發言日期 107/09/07發言人 欒君儀 發言人職稱 投資人關係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7-3350 主旨 本公司Oxtellar XR學名藥申請案與原廠之專利訴訟判決結果 符合條款 第53款 事實發生日 107/09/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9/06 2.公司名稱:安成國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Supernus Pharmaceuticals, Inc關於Oxtellar XR 學名藥之專利訴訟,前於106年8月15日經美國紐澤西州地方法院初審判決Supernus專利有效且本公司之學名藥侵犯該篇專利,本公司不同意地方法院初審判決並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於107/09/06 裁定維持原地方法院判決。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Oxtellar XR學名藥證目前仍由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審查中,將於系爭專利到期後始得上市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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