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極星藥業-KY 發言日期 108/06/17 發言人 林維源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6-2727 主旨 公告本公司經主管機關核備108年現金增資調整發行價格 案調降發行價格 符合條款 第43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17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17 2.公司名稱: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 (1)本公司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1369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後於108年6月11日決議調整發行價格,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6月17日金管證發字第1080320192號函核備在案。(2)發行價格由每股新台幣18元調整為每股新台幣12元,可募得資金為新台幣720,000仟元,增資計畫資金用途及發行股數皆維持不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願負賠償責任承諾書北極星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108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5月7日金管證發字第 108031369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本次現金增資原計畫所需資金總額為新台幣1,080,000仟元,擬發行新股60,000仟股,原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18元溢價發行;茲鑑於近期資本市場變化致影響本公司股價,經考量避免影響股東權益,並為確保本增資計畫如期順利進行,本人依據108年4月1日2019年第三次董事會之授權,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變更現金增資新股發行價格,由原申報溢價發行價格每股18元,調整為12元,發行股數仍維持原訂60,000仟股,其餘發行條件亦均無變動。本人特別聲明在此募集作業期間,對原股東或認股人權益應尚無重大影響,然若原股東或認股人以書面舉證合理且具體說明其權利受損部份,本人願負相關損失賠償責任。謹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書承諾人:連華榮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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