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生華 發言日期 108/06/18 發言人 孫德珠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6558525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21款 事實發生日 108/06/1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代表人:CARL HSIAO(蕭家斌)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劉心陽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1)表決時表決權總數: 23,303,688權(2)贊成權數23,288,083 權,佔表決權總數99.93% (3)反對權數10,798權,佔表決權總數 0.04% (4)無效權數0權,佔表決權總數 0.00% (5)棄權與未投票權數 4,807權,佔表決權總數 0.02% (6)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不利影響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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