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首例 無心跳器捐 肺臟移植成功 2021/03/13〔記者楊媛婷/台北報導〕台大醫院去年完成全台首例「心臟死後器官捐贈(無心跳器捐,簡稱DCD)」肺臟移植手術,由台大醫院胸腔外科主任徐紹勛團隊執行,在不使用葉克膜輔助下順利完成手術,開創國內器官移植手術的里程碑,患者接受肺臟移植五個月,肺部功能回復九成,恢復良好,可正常作息。衛福部二○一七年開放DCD,並訂定指引,明訂器捐者須符安寧緩和條例中的末期病人且簽署撤除維生醫療及器捐同意書,以降低倫理爭議,但受器官保存限制,開放以來捐贈多為腎臟或肝臟。台大醫院外科部主任黃俊升說,一般器捐是在病人「腦死」後執行,「腦死」後心臟仍搏動,血液可輸往各器官,DCD技術門檻跟腦死捐贈不同,因心跳停止後,其他器官會衰變,要維持功能需更多技術。
心跳停止 移植器官跟時間賽跑 本案例是台大醫院去年為三十七歲的腦死病人正分離腹部器官時,因心搏過快致急性心肌梗塞猝死,主刀的徐紹勛說,團隊試圖恢復已腦死捐贈者的心跳跟血壓,急救十一分鐘後,捐贈者仍心跳停止,在手術完成前發生不預期死亡,經二次腦死判定,啟動DCD流程,先給予抗凝血劑後,再施予心臟按摩,因DCD時間壓力大,肝臟若缺血卅分鐘即壞死,過去腦死器官移植過程會先取肺臟、心臟,為爭取時間,團隊於十五分鐘內先取肝臟與肺臟,肺臟、肝臟移植手術分別於台大、北榮完成。
術後五個月 肺部功能回復九成 徐紹勛表示,肺臟移植手術完成後,患者即使插著呼吸器管子仍要開始積極復健,像是用吹氣球、走路等方式來訓練剛移植的肺臟,在接受肺臟移植五個月後,患者恢復良好。國內DCD技術已臻成熟,從開放迄今,透過DCD移植的案例每年約十二例,去年更多達廿例,約占全國器官移植總量的十%;台大研究倫理委員會主委蔡甫昌說,DCD已被國際認可為合法且可有效提升器官捐贈率的器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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