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9, 2021

中醫師公會: 販售清冠一號處方 違反藥事法 涉犯密醫等罪

抗疫中藥「清冠一號」獲衛福部緊急授權 須經醫師診斷後取藥 工商時報 數位編輯 2021.05.18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18)日表示,抗疫中藥「清冠一號」 是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醫師全聯會、臨床中醫師、三軍總醫院等數家醫學中心合作實證,已確定能有效治療新冠肺炎,衛生福利部已同意核予臨時藥證, 民眾須至中醫院所經醫師診斷後取藥。中醫師公會理事長柯富揚稍早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清冠一號」早已取得外銷許可證,暢銷歐洲、美國,國內卻因新藥審核嚴謹費時,還無法內銷17日衛福部再開會,確定採用緊急授權方式,只要已取得「清冠一號」外銷藥證藥廠,就可申請國內臨時藥品許可證。衛福部次長石崇良也證實此事,已有2藥廠提申請,最快本周可核發國內中藥廠許可證。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布新聞稿內容如下:

一、清冠一號是由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中醫師全聯會、臨床中醫師、三軍總醫院等數家醫學中心合作實證,已確定能有效治療新冠肺炎。

二、近日衛生福利部業已同意核發臨時藥證,供取得專利授權的國內藥廠在疫情期間申請製造清冠一號。

三、清冠一號屬於中醫師處方,須經中醫師診斷病情後,始可調劑給藥,民眾不可至坊間藥房、網路、其他通路自行取藥,以免誤服不當藥物而受害,業者若自行販售清冠一號處方予民眾,業已違反藥事法並涉犯密醫等罪,敬請遵守法律。

四、疫情期間,請民眾遵守政府醫療分級分流等管制措施,特別是確實配戴口罩、避免群聚或外出、配合實聯制政策,若有身體不適狀況,請儘速配戴口罩就醫。

五、未來建議中重症病人由醫院收治於負壓隔離病房,輕症者至檢疫所留觀;中醫師可依政府指示赴檢疫所進行診療,以及至收治住院的醫院會診。

六、基層診所部分,可以提供免疫調理等中醫服務,至於新冠肺炎確診者,仍須依政府醫療分級措施診斷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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