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12, 2012

癌症險? 消極中的積極作為 !!

國人每327秒死於癌症 醫療保障別輕忽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根據衛生署統計,去(100)年國人十大死因,惡性腫瘤已連續第30年蟬聯十大死因之首,每100個人就有28人死於癌症,緊接在後的則是心臟疾病及腦血管疾病。國際紐約人壽提醒,十大死因除了高致死率外,還衍生高額醫療費用與經濟負擔問題,民眾應透過保險替自己打造完善的健康保障,建議可先用終身醫療搭配實支實付醫療當支柱,再加保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而若想提高癌症醫療保障,可再購買癌症險作補強。 去年國內死亡人數超過15萬人,平均每327秒有一人死亡,比起前一年的338秒,死亡時鐘往前大幅縮短11秒鐘。國人最新十大死因依序為: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腦血管疾病、糖尿病、肺炎、事故傷害、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高血壓疾病和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其中7項都跟慢性疾病有關。  國際紐約人壽多元行銷長盧裕民表示,雖然癌症為十大死因的第一名,但是投保健康險時,不建議民眾只購買癌症險,而是應先購買足額的終身醫療與實支實付醫療當基本配備,因為癌症險雖可提高癌症醫療保障,但畢竟是為了強化癌症治療而設計的商品,僅理賠治療癌症的醫療行為,不若醫療險的保障較全面性,因此若預算有限,建議先把醫療險的保障買足,行有餘力再加保癌症險。  購買足額的醫療險後,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也是預防十大死心疾病的必保險種。盧裕民說明,傳統的重大疾病險的給付範圍包括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癌症、慢性腎衰竭(尿毒症)、癱瘓等7項重大疾病,但是隨著環境變遷,國人罹患其他特定傷病的比率也日漸提升,進而衍生出「特定傷病險」,除重大疾病的7項保障外,會再依各家保險公司商品設計的項目而內容有所不同,市面上以20多項疾病的保障為最常見。 但不論是重大疾病險或特定傷病險,其保障的項目均是參考國人十大死因的疾病所設計,且多包含癌症的保障,其保險金多屬於「一次給付」,建議民眾應該添購。 至於癌症險的部份,目前市面上商品多是在保戶確定罹癌後,先給付一筆初次罹癌保險金,然後再依因治療癌症的各項內容,例如住院、療養、手術、化療及放射線治療等實際醫療行為,額外給付定額保險金。另一種則是一次給付型的癌症險,罹患癌症立即給付一筆理賠金,契約即終止,民眾若預算足夠,可視經濟能力加保,分散罹癌風險。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

alveice Team. Powered by Blog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