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y 14, 2012

深圳 將實施醫藥分業

深圳年內啟動"醫藥分開"綜合改革  鉅亨網 2012-05-14近日,廣東省深圳市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公立醫院醫藥分開綜合改革實施方案。今年下半年起,深圳市將以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為突破口,同步推進醫療服務支付制度等改革,實施"1+6"綜合改革措施,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破題探路。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改革以藥補醫機制,一直被視為公立醫院改革的"深水區"。深圳市委市政府決定把推進公立醫院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作為今年的重點醫改任務來抓。改革的主要內容有:分步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這是最主要的改革措施,也是整個綜合改革的切入點。第一階段,在深圳市納入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面向醫保參保人群、醫保用藥目錄范圍內實施。醫療機構因此減少的藥品加成收入,折算成提高門診診金和住院診查費收費標準,由醫保統籌基金直接為參保人支付。第二階段,在完成門診診金及住院診查費價格調整報批手續后,擴大到全部就醫人群、全部藥,徹底打斷公立醫院業務收入與用藥數量、藥品價格直接掛鉤的利益鏈條。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依據醫院登記設置的不同,分級提高門診診金和住院診查費的標準。即在原來的基礎上平均每門診人次提高門診診金12元,平均每住院床日提高住院診查費37元。醫保統籌基金承擔本市醫保參保人診療費用增加部分。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和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建立科學、合理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推進醫療服務付費制度改革。制定全科門診收費標準,按診療人次收取費用;對專科門診實行單次門診費用最高限額控制制度;建立單病種"定額、包干"基準收費標準,對住院患者實行按病種付費,避免"大檢查單",防止醫藥費用"此降彼漲"。建立藥品流通企業與醫院藥房競爭機制。建立公立醫院允許患者使用外購藥品的制度,在保留公立醫院門診藥房的前提下,選擇若干家大型連鎖藥品流通企業,允許患者憑醫生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買藥物。探索藥品采購制度改革。以廣東省藥品統一采購中標目錄和中標價格為基礎,對進入深圳市公立醫院的藥品實施二次遴選,與中標藥品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實施集團式采購和統一配送,降低藥品入庫價格。探索建立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之間的直銷渠道,以此減少流通環節。查處醫藥購銷領域的違法違紀行為。對向患者推銷藥品、保健品或其他與臨床診療無關的商品,收受回扣、提成和其他商業賄賂的人員,一律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并吊銷執業資格。健全公立醫院監管機制。建立藥品收入比例控制機制,落實處方點評和處方公示制度,落實抗菌藥物控制使用責任制,實施臨床路徑管理制度,加強對醫療機構單病種質量的管理,加強醫院信息數據核查和管理。據介紹,下一步,深圳將成立由專項改革工作小組,完善配套改革方案,包括完善社會醫療保險政策,完善政府衛生投入政策,制定調整部分醫療服務價格的方案等;做好操作層面的技術準備工作,從今年第三季度起,在全市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并及時對實施改革的效果進行測算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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