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醫美來台如逾期3天醫療機構停權1年欣傳媒(2012-05-14)國內醫美市場發展快速,去年成長2.5倍,今年預計要再達300%的爆發性成長,內政部也特別修正規定,如果陸客參加醫美團來台,如果有逾期停留三日以上、行蹤不明,相關醫療機關將「停權」1年不得再提出申請。台灣擁有極高的醫療水準,在全球前200大醫院,就佔了21所、排名世界第二,但是平均醫療價格只有美國的1/5、日本的1/3,平均醫美服務單價為6.8萬元;自前年的1.5萬人、去年的3.9萬人,到今年預期達6萬人,不計周邊服務收入即逾40億元。不過,為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內政部已修正「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如果醫療機構未能履行保證責任,或所擔保的陸客逾期停留三日以上且行方不明,1年內不予受理其代申請陸客來台接受健康檢查或醫學美容服務。有關主管機關1年內不予受理期間的起算點,內政部解釋說,是自陸客逾期停留屆滿三日且行方不明的翌日起算,假設是自101年3月1日逾期停留滿3日且行方不明,則該醫療機構將自3月2日起,至102年3月1日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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